工信部政法函﹝2023﹞332号
根据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政法〔2023〕93号)有关要求,经推荐、评审、公示等程序,我部确定了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(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23年11月24日
发布日期: 2023-12-05来源:产业政策与法规司
工信部政法函﹝2023﹞332号
根据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政法〔2023〕93号)有关要求,经推荐、评审、公示等程序,我部确定了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(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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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和信息化部
2023年11月24日